厦门市妇幼保健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系财政拨补经费全民事业单位,医院将创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床位增至500张。根据医院的发展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1人,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医院所需的专业特长。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招聘对象
1、儿科8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儿科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保健科4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专业(医学系),必须可考临床执业医师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五官科1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耳鼻咽喉科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小儿外科1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外科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乳腺外科1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外科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整形美容科1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外科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麻醉科1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麻醉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超声科3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医学影像与核医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9、检验科2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检验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0、输血科1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1、医务科1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2、妇产科2名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初级职称,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13、遗传室5名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初级职称,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14、整形外科1名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初级职称,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15、药剂科1名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初级职称,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16、临床医学专业5人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17、麻醉学专业1人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18、检验专业1人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19、药学专业4人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0、卫生信息技术与管理专业1人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1、护理专业5人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2、行政管理或卫生事业管理专业1人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届应届毕业生及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三、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闽西南卫生人才网站(www.xmwsrc.com)
报名具体内容,敬请留意闽西南卫生人才网站通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委托厦门市卫生人才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具体事项敬请留意厦门市卫生人才网站通知。
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含应届毕业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厦门生源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再加10分。可享受笔试优惠政策的厦门生源系指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属厦门市的大中专毕业生。“入学前”指考入能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
2、面试
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85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面试得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
3、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成综合总分。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综合成绩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近照,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中体检。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政审。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7天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它事项
1、“大中专毕业生”专指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已进入我市人才储备库里的人员,视为大中专毕业生。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是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的且有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3、市卫生局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检查、监督。
4、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2008年12月16日